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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25-07-21 12:57 点击次数:132

@宿迁人 本月起这项费用“零自付”!_住院_目录_个人

宿迁的准妈妈们注意啦!

从本月起(7月1日起)

宿迁市孕产妇住院分娩医疗费用

财政补助新政正式施行

符合条件的参保孕产妇

将享受“零自付”待遇

7月1日起

参加江苏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(含生育保险)

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

并处于待遇享受期的孕产妇

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

住院分娩目录范围内费用

经基本医疗保险、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

按规定支付后

剩余个人自付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

也就是说

展开剩余78%

不论是职工医保(含生育保险)

还是居民医保参保人员

住院分娩目录范围内费用

由医保按规定支付,财政予以补助

个人不用负担

小布了解到

这一新政的补助范围是

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以及住院分娩期间

诊治生育引起的并发症、合并症

发生的目录范围内生育医疗费用

(单人间、套间病房床位费支付标准以上部分除外)

值得注意的是

目录范围内住院分娩费用

经基本医疗保险、大病保险

与医疗救助按规定支付后

剩余个人自付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助

目录范围外自费费用仍由个人承担

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

出院结算时自动免除目录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

仅需支付目录范围外费用

举例说明

参保职工医保的产妇芳芳,在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医院住院分娩,住院4天,医疗费用一共7500元,其中双人间床位费50元/天,全自费部分为100元。

分析:

1.住院分娩总费用为7500元;

2.普通床位费支付标准:40元/天,目录范围外费用:(50-40)×4+100=140(元);

3.目录范围内费用:7500-140=7360(元)。

原政策:三级医疗机构,目录范围内费用5100元以内医保全额支付,5100元以上部分医保支付90%,医保合计支付 7134元,个人自付 226元,个人自费140元,个人承担费用共计366 元。

医保统筹新政策:目录范围内费用由医保统筹和财政补助支付,个人不承担;目录范围外费用由个人承担,因此芳芳住院分娩个人承担费用仅为 140元。

凡住院分娩出院时间在 7月1日以后

符合条件即可享受

无需个人申请

办理出院结算时

医院自动减免

发布于:北京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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